关于祥和·玥府核准的批复
天门市祥和置业有限公司:
你公司《关于申请核准我单位祥和·玥府项目的请示》及有关材料收悉。经研究,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:
一、为改善人居环境,促进房地产业与城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,根据天门市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纪要,原则同意祥和·玥府。
二、项目位于天门市北湖大道交华西路东南角地块。
三、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7603.51平方米(合 71.41亩) ,建筑占地面积 8164.71平方米(合 12.25 亩),总建筑面积 95739.58平方米,地上计容面积 76177.25平方米(包括住宅、商业、配套用房、社区服务用房、消防控制室/监控室、公厕、大门等),地上不计容面积950.00平方米(包括物业用房、配电房/开闭所、架空层等),地下不计容面积18612.33平方米(包括办公地下室、住宅地下室)。容积率 1.6,建筑密度17.15%,绿地率 35.0%,总户数 540户,总人数 1728人,机动车停车位585个,非机动车停车位 826个。
项目拟新建14栋建筑物,住宅面积68179.52平方米,层高为 16+1F 的两栋,层高为 17F 的十栋,层高为18F的一栋;商业面积7617.72 平方米;层高为7F的办公楼一栋、商铺、配套用房面积380.00平方米。配套建设车库、道路、绿化、给排水、供配电等。其中架空层 300.00 平方米,配电房/开闭所 450平方米,物业管理用房200平方米,办公地下室738.92平方米,住宅地下室17873.41平方米。
四、项目总投资估算36303.48万元,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。
五、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“三同时”制度,落实各项环保措施,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,同时必须符合建筑节能规范要求。
六、本项目在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编码为2412-429006-04-01-702167。
七、请根据本核准文件,办理土地使用、资源利用、质量监理、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, 并在项目实施中严格加强项目管理,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。
八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、建设规模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变更,请按照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,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,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,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。
九、本项目自我委作出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,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,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,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。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,我委将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。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,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。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
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4年12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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